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林区卫健委从9月8日起到9月底,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涉及以下几项群众身边腐败及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等违法违规的医疗器械进行的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
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超适应症检查、借用会诊增开非必要医疗检查项目的行为;对符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进行检查收费的同时,加收其他检查名目或检查部位的检查;套餐收费,女性发生男性费用、男性发生女性费用的检查。
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将应该独立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进行组合申请、组合收费、捆绑收费,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无医嘱的检查,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
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无入院指征诱导患者住院进行不必要检查;医疗机构检查项目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检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为;将检查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的行为。
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等行为:将大型检查项目列为常规检查,阳性率偏低的行为;违反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问题,向卫健委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举报电话:0719-3338097、17707203486;邮箱地址:304642904@qq.com。
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