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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洛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索 引 号:011500713/2021-65488 发文单位:宋洛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林业 名  称:宋洛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1-07-20 19:30 发布日期:2021-07-20 19:30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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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精神,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将宋洛乡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

林区下达给宋洛乡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 10030立方米。其中,按起源分,天然林采伐限额为 9060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限额为970立方米。按权属分集体和个人采伐限额为 10030立方米。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采伐限额为569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为4340立方米。按采伐方式分,抚育采伐限额为9280立方米,主伐限额为750立方米。

全乡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 5 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二、加强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

切实加强对森林采伐的监管,做好重点项目森林采伐服务,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凭证采伐制度和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建立健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加强对采伐审批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不出现毁林案件。

三、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践行两山理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科学开展森林培育和采伐活动,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质量的提升,增强森林的整体功能。

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基础。要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职责,加强常规巡护,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宋洛乡“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

宋洛乡人民政府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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